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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族禁忌

藏族最大的禁忌是杀生,受戒的佛教徒在这方面更是严格。虽吃牛羊肉,但他们不亲手宰杀。
遇到寺院、玛尼堆,宝塔等必须下马,顺时针绕行,信仰苯教的则逆时针绕行。
在寺庙内要肃静,就座时身子要端正,切忌坐活佛的座位。
忌在寺院附近大声喧哗、打猎和随便杀生。
忌用单手接递物品。主人倒茶时,客人须用双手把茶碗向前倾出,以表敬意。
忌在拴牛、拴马和圈羊的地方大小便。
不得动手摸弄藏族的头发和帽子。
忌用有藏文的纸当手纸或擦东西。
进入藏胞的帐房后,男的坐左边,女的坐右边,不得混杂而坐。
藏族家里有病人或妇女生育时,门前都做了标记,有的在门外生一堆火,有的在门口插上树枝或贴一红布条。外人见到此标记,切勿进入。
每人均有凶日和吉日。凶日中,一切事情都不能做,只能在家里念经或出去朝佛。人们相信藏历的每一个地支终了、第二个地支开始时是一个凶年,如每个人的13岁、25岁、37岁、49岁(以此类推),都是凶年或“年关”,要特别小心,只有多念经、放布施才能避免灾难。


                                游览寺庙有四忌
名寺名庙,分布较广,它们是旅游者颇爱光顾游览的重点,但旅游者在游历寺庙时有四忌需牢记心头,以免引起争执和不快。

一、 忌称呼不当对寺庙的僧人、道人应尊称为“师”或“法师”,对主持僧人称其为“长老”、“方丈”、“禅师”。喇嘛庙中的僧人称其“喇嘛”,即“上师”意,忌直称为“和尚”、“出家人”,甚至其它污辱性称呼。

二 、忌礼节失当与僧人见面常见的行礼方式为双手合十,微微低头,或单手竖掌于胸前、头略低,忌用握手、拥抱、摸僧人头部等不当之礼节。

三 、忌谈吐不当与僧人道人交谈,不应提及杀戮之辞、婚配之事,以及提起食用腥荤之言,以免引起僧人反感。

四 、忌行为举止失当游历寺庙时不可大声喧哗、指点议论、妄加嘲讽或随便乱走、乱动寺庙之物,尤禁乱摸乱刻神像,如遇佛事活动应静立默视或悄然离开。同时,也要照看自己的孩子,以免因孩子无知而做出不礼貌的事。


        
                           风俗禁忌

接待客人时,无论是行走还是言谈,总是让客人或长者为先,并使用敬语,如在名字后面加个:“啦”字,以示尊敬和亲切,忌讳直呼其名。迎送客人,要躬腰曲膝,面带笑容。室内就坐,要盘腿端坐,不能双腿伸直,脚底朝人,不能东张西望。接受礼品,要双手去接。赠送礼品,要躬腰双手高举过头。敬茶,酒,烟时,要双手奉上,手指不能放进碗口。藏族人绝对禁吃驴,马肉和狗肉,有些地区也不吃鱼肉。敬酒时,客人须先用无名指蘸一点酒弹向空中,连续三次,以示祭天,地和祖先,接着轻轻呷一口,主人会及时添满,再喝一口再添满,连喝三口,至第四次添满时,必须一饮而尽。吃饭时要食不满口,咬不出声,喝不出响。喝酥油茶时,主人倒茶,客人要待主人双手捧到面前时,才能接过来喝。禁忌在别人后背吐唾沫,拍手掌。行路遇到寺院,玛尼堆,佛塔等宗教设施,必须从左往右绕行。不得跨越法器,火盆。经筒,经轮不得逆转。忌讳别人用手触摸头顶。

                              忌讳生人打酥油
夏天,如果你到玉树牧人家里做客,遇到妇女打酥油,切莫“发扬风格”,去帮人家打酥油,因当地藏族最忌生人打酥油。他们认为,生人易带“邪气”,生人打酥油,就会将邪气带入酥油桶内,以至冲跑自家的“福运”,减少出油量。玉树藏族牧人每年打酥油的活路,大都由本家妇女亲自去干。即使奶子再多,也从不请不熟悉的人帮忙,其原因也在于此。


                                灶的禁忌习俗
灶神很容易被冒犯。要是不慎把头发、狗屎、指甲、禽毛、兽毛、人便粪等赃物放在灶火中焚烧,灶神就会发脾气,就会动怒。或者灶膛里的火猛爆,伤人的眼睛、手、或者烧溢了锅,或者无缘无故地没了水,或者煮食物夹生。莲花生大师对此曾有训诫:“灶神发怒,会使食物变味,没有营养,或招来邪魔,遭受损失。”这时候家庭的主人应该向灶膛里燃松枝,柏叶,桑面等,请求灶神原谅。因此藏区对厨房的要求很多:爱干净;女人梳头,不能将头发丢在要烧的柴草上;冬天再冷也不能抬着脚丫烤火,更不能随随便便从灶台上跨来跨去,等等。
 寺庙里大灶的炊事员一般是终身制。需要替换时,被换下来的人要先要向灶神申请退休,求其宽恕,并赐福赐财,保人平安。新上任的炊事员要向灶神供献桑面等物,请求其勿分生熟,予以合作。家乡曾有忽略了这一节后,三天生不起一把火的传说。有些地区还有火卜的习俗,以灶里火焰燃烧的情况卜吉凶,如果火星飞迸火焰旺盛,就象征着吉祥,预兆贵客临门或财源茂盛,如果火苗忽明忽暗,则象征着不吉,晦气。这与云南的普米族、纳西族以火卜吉凶的习俗完全一样。
 在藏区,火塘是尊贵而神圣的,这就带来了火塘方位所标志着的尊与不尊。人们同样通过对这种方位的占有来显示自己在家庭及社会中的尊严与地位。阿坝藏族家中火塘靠里面添柴口对面为上位,这里只许男主人坐。在过去的头人家,头人太太也不能坐在这个方位。在火塘进口的一方,是次尊位,客人可以就坐。妇女则只能坐在男主人的下角。这是由于在这一家庭中,当家主人是尊贵的,因此当家者所占有的方位是火塘所标志着的最尊贵的地方。这似乎也是西南诸少数民族的通例。

 

 


                            食肉的禁忌习俗

在食肉方面,藏族禁忌较多。一般人只吃牛羊肉,而绝不吃马、驴、骡、狗肉,有的人连鸡肉、猪肉和鸡蛋也不食用。鱼、虾、蛇、鳝以及海鲜类食品,除部分城镇居民(大多为青年)少量食用外,广大农区和特区的群众一般不食。兔子肉部分地方可食,但孕妇不得食用,据说违禁食用生下的孩子会成豁嘴。即使是吃牛羊肉,也不能吃当天宰杀的鲜肉,必须要过一天才食。当天宰杀的肉称为“宁夏”(意为“日肉”nyin--sha),人们认为牲畜虽已宰杀,但其灵魂尚存,必须过一天后灵魂才会离开躯体。对鸟类、山鸡藏族从不捕食,尤其如“拉恰贡姆”(lha-bya-gong-mo)这样的雪山鸡藏族人视之为神鸟,忌讳捕猎。

在肉食禁忌中,忌食鱼肉的情况较为复杂,忌食与否与地域密切相关。在藏东地区,人们几乎不食鱼,也不能触摸蛇、蛙等动物,认为鱼、蛙这些水生动物是龙神的宠物,若伤害或触摸会染上疾病。人们一般认为藏族不食鱼是受佛教不杀生观念的影响所致,而藏东地区不食鱼却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古老的传统。昌都卡若遗址靠近澜沧江,至今鱼产丰富,却未在遗址中发现钓钩、鱼标、网坠等渔猎工具,也未发现鱼骨。这一现象是耐人寻味的。因此,考古专家们推测,卡若居民们(即藏东藏族的远古先民们)当时就有以鱼作为“禁忌食物”(Taboo Food)的习惯,不食鱼的观念和习俗在佛教传入后进一步得到强化,以致藏东居民至今普遍不食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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